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于颁发《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总支实际情况,特编制2020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 党建专项经费项目
类目 |
金额(元) |
备注 |
教工党员活动经费 |
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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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费 |
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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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党员联系寝室经费 |
7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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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费用 |
1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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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活动经费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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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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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
(一)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1、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如举办党员党的知识培训班、报告会及歌颂党的文艺活动的费用;
2、购买必要的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资料、党建读物、用品购置等费用。
3、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及各类党建征文活动的奖品等开支。
4、慰问困难党员。
5、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如组织党员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的影剧,实地学习其他先进党支部、党组织、先进党员的先进事迹而产生的费用。
(二)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经费使用范围
1、为联系寝室购买图书、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2、带领联系寝室学生开展相关活动。
(三)党建工作及目标考核经费使用范围
1、建立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党员实践教育基地。
2、创建、维护党建网站。
3、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活动日活动和党建工作调研。
4、党员教育与培训。
5、党内表彰、党内帮扶。
6、订阅、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费使用范围
1、讲课费: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2、资料费:培训期间必要的教材、结业证书、其他打印、复印资料、办公用品费等。
3、伙食费:指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盒饭费用。
4、考务费:制卷、监考、阅卷等考务相关费用。
5、表彰奖励优秀学员证书、奖品等开支。
三、党建专项经费的管理
(一)党建经费须当年使用,实报实销,超支部分自理。
(二)党建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负责,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三)党建经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认真核定使用范围,建立统一台账,出具正式发票,做到账、票、物相符,每次报账时需提供使用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教职工党员活动经费报销提供活动总结、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寝室经费报销提供联系寝室具体名单、党建工作经费及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经费报销时需提供使用说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费报销时需提供参加培训学生具体名单)。费用报销及借款等手续的办理均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票据经2名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党总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四)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学校党委提交党建经费使用书面报告。
(五)党建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医学院党总支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