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推选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会、地方校友联络处、校友:
湖南省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简称“校友总会”)是湖南省民政厅注册的社会团体,是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国内外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弘扬母校优良传统,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母校的发展、为中华民族复兴做出贡献。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一届任期五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第一届会理事会现任期届满,现开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推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选拔标准
1、工作单位(含分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户口等归属湖南省,属于《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章程》规定的校友。
2、承认并能严格遵守《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章程》各项条款规定,自觉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3、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热心参与学校校友会工作,能参加校友会理事会等相关会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能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校友会服务工作中;
5、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校友及社会上有较高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校友优先考虑。
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推选流程
1、自荐;
2、第一届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荐;
3、各二级学院推荐;
4、各分会、地方校友联络处推荐
5、学校校友会推荐。
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资料提交
下载并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自)荐表》,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至121210729@qq.com邮箱。联系电话:0731-82804241,联系人:周老师。
四、理事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校友会工作的指导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及获得本校友会活动服务的优先权;
4、参与制定和修改校友会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权利;
6、符合本校友会章程的其它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校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2、维护校友会团结、信誉及合法权益;
3、接受并完成校友会交办的任务;
4、积极支持校友会的发展;
5、向校友会提供信息、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符合本校友会章程的其它义务。
附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推(自)荐表
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2021年3月2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推(自)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组织关系所在单位 |
|
专业 |
|
班级 |
|
入校时间 |
|
常居住地 |
|
工作单位 |
|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
|
工作地点 |
|
户口所在地 |
|
单位职务 |
|
技术职称 |
|
工作电话 |
|
手 机 |
|
E-mail |
` |
微 信 号 |
|
教育/工作经历(高中起) |
|
所获荣誉 |
|
推荐单位 |
|
自荐/推荐人 |
|
填表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