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我校医学院拟于近期建设智慧康养创享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诚邀有相关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我院项目建设,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方案进行论证,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智慧康养创享基地实训室建设
2.项目拟建设地点:学校S-18栋-501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围绕建设建强数字远程实训平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任务,结合国家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升级的政策导向,以及学校“新一轮”双高校建设要求,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
1.建强数字远程实训平台。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数字远程实训平台,推动实训资源跨区域共享,服务远程教学与实操训练,落实“职业教育信息化2.0”有关要求,增强康养人才培养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建强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情境再现”式智慧康养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聚焦“照护风险高”等问题,开发系列虚拟仿真实训资源。
2.项目功能要求
序号 |
设备(参考) |
功能 |
单位 |
数量 |
1. |
基于虚拟现实技术开发智慧健康养老与服务专业群实训资源 |
本资源依托虚拟现实技术,构建沉浸式智慧康养实训平台,精准对接智慧健康养老与服务专业群人才培养需求。系统紧扣老年照护师、康复师、临床医师、护士、保健师、能力评估师及健康管理师等七大核心岗位的技能标准,通过高仿真场景模拟与全流程实操演练,有效破解传统实训中“高风险、高成本、难实施”的痛点,全方位提升学生在照护、康复、评估与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实战能力,助力复合型高素质康养人才的标准化培养。 |
场景 |
50 |
2. |
数字远程实训平台 |
1.具备实时音视频互动与远程操作指导能力,实现跨地域的同步实践教学; 2.集成优质实训课程与资源,支持在线共享与反复调用,拓展实训覆盖范围; 3.提供实操过程记录与数据智能反馈,辅助教学评估与个性化提升,全面增强康养人才培养的规范性与实效性 |
个 |
1 |
3. |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1.通过“情境再现”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智慧康养工作场景,提供沉浸式实操体验; 2.利用VR/AR等交互技术,模拟各类照护流程与应急处理,安全完成高风险、难再现的技能训练; 3.支撑实训资源的持续迭代与更新,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发展同步,有效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力和综合技能 4.打造一个集教学实训、技能竞赛、科研创新、产教融合与行业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智慧康养标杆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5.满足40个工位教学,以及教师实训教学 6.满足教师,企业产教融合,创研功能,实现“产学研用”功能闭环 |
个 |
1 |
3. 现有设备和场地面积(提供平面图)
学校s18-5楼实训室,面积300m2,为新建实训室,没有现有设备
三、参与方案征集单位的资格条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欠款、违约等行为。
3.有相关建设方案经验或成功案例。
4.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资质。
四、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需充分针对建设需求情况,切实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需要提交建设方案。
2.方案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等,如无完整报价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
3.方案提供方提交详细应征方案纸质版和电子档,纸质档附企业简介、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档要求Word文档,邮件标题格式:医学院智慧康养创享基地项目方案征集+单位名称。
五、时间与地点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5年7月3日17:00时止。
2、现场勘测时间:2026年6月23日
3、递交方案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日17:00止,逾期报送方案不予受理。
4、递交纸质方案地点:医学院3-403办公室;电子版方案发送邮箱:guodong235@126.com
5、联系人:田老师(18908439615),郭老师(15084953094)
六、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公司出于自愿的原则,本次征集的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征集期间所有材料由我校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校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我校最终方案中对各单位报送方案的参考部分,不作为项目建设的约束条件。
3.本次提交的方案要求具有可行性,方案提供商不能将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可能实现的技术、功能等写入本方案。
4.本次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本中不能有版权纠纷,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方案提供商承担。
5.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6.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确认。
7.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