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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校友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校友会是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接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校友分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弘扬母校的光荣传统和优良校风,团结地区(本校各教学单位或行业)校友,服务广大校友,加强校友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加强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支持广大校友的事业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校友分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校友,加强学校和校友的沟通,组织校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联谊活动,做好本地(本校各教学单位或行业)校友的联络和接待工作;鼓励和组织本地区校友以各种形式为母校发展、建设和校友会员事业进步做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会员的资格

凡在学校任职、任教过的教职工、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和所有曾经在医学院就读的毕业生都有入会资格。

凡学院校友,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经与总会或分会理事取得联系,及登记申请入会,即为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分会及总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质问、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优先取得分会及总会有关资料;

4.参加分会及总会组织的活动,参加母校组织的各项有关活动;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校友总会章程,积极维护母校的声誉;

2.执行分会及总会决议并努力开展工作;

3.维护校友间的团结合作,促进分会校友间沟通交流;

4.收集、提供校友信息和撰写校史材料;

5.协助本会及总会筹集资金;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校友分会工作任务:

(一)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交流;

(二)开展校友之间的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校友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育开发、师资及职业技术培训、科教咨询等活动,支持校友事业发展;

(三)维护本会和广大校友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本地校友的事业发展帮助和信息交流,关心、帮助新校友成长,配合母校做好招生宣传、就业推荐、毕业生工作情况跟踪等活动,扩大母校的影响。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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